高度关注物质(Substances of Very High Concern,简称 SVHC)源自欧盟 REACH 法规。根据 REACH 第57条,在日常使用过程中可能对环境与人体健康造成严重危害的某些物质将被纳入一份清单,即 SVHC 清单。被识别为 SVHC 的物质需满足以下一项或多项判定标准:

所有出口至欧盟的高度关注物质均需满足相应的含量要求。若制成品中含有候选清单(Candidate List)所列物质,且同时满足以下两项条件,制造商或进口商应向欧洲化学品管理局(ECHA)进行通报:
欧盟境内的制造商与进口商须提交通报;非欧盟制造商可通过其在欧盟指定的唯一代表(Only Representative,OR)提交通报。
我司提供 SVHC 合规咨询、检测与风险评估服务。
依托我们在全球多个国家的办公室网络,专家团队致力于协助客户应对欧洲地区与化学品、环境及产品安全相关的持续变化的法规合规挑战。我们提供 REACH SVHC 服务,支持生产 SVHC 的企业以及生产含 SVHC 产品的企业履行其在 REACH 法规项下的合规与责任义务。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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