台湾地区医疗器械安全监测由台湾食品药物管理署(Taiwan Food and Drug Administration,简称 TFDA)主管。依据《药事法》及《药品严重不良反应通报办法》等相关法规,制造商必须建立健全的上市后警戒体系以开展上市后监测。合规为强制性要求;未通报事件不得以“不知情”作为抗辩理由,否则可能面临高额罚锾或刑事处罚。
医疗器械许可证持有人依法负有义务,就发生于台湾地区并导致特定严重后果的不良事件向 TFDA 通报。
此外,依该法第 80 条规定,凡被认定为瑕疵之医疗器械,或未取得有效许可证即制造/输入之医疗器械,均须实施召回。
除即时事件通报外,TFDA 亦要求新医疗器械须接受特定之监测期。在此期间,须向主管机关提交定期安全性更新报告(PSUR)。对于新医疗器械,该监测期一般为三年。
台湾地区安全性数据管理遵循一套结构化作业流程,由制造商及其在地代表共同执行。
对于国际制造商而言,台湾代理商是与 TFDA 之间不可或缺的法定联络窗口。该实体负责代表制造商提交不良事件通报,并协调召回相关信息。代理商确保各项通报按期完成,并确保制造商的警戒程序持续符合最新台湾法规要求。
我们的团队通过以下专业服务模块,协助客户符合 TFDA 上市后要求。
如您对我们的台湾医疗器械警戒通报服务有兴趣,并希望持续符合 TFDA 法规要求,欢迎随时联系我们。
我们欢迎您提出任何建议,也欢迎随时与我们沟通交流。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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