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FDA 研究性器械豁免(IDE)申请流程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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研究性器械

FDA《研究性器械豁免》(Investigational Device Exemption,IDE)法规区分重大风险(Significant Risk,SR)器械与非重大风险(Non-Significant Risk,NSR)器械,器械风险水平不同,将适用不同程度的监管控制。NSR 器械研究在研究启动前仅需获得机构审查委员会(Institutional Review Board,IRB)批准。SR 器械的申办方必须提交 IDE 申请,并在临床研究开始前获得 FDA 与 IRB 的批准。本文将分享 FDA 的 IDE 申请流程及常见问题。

IDE 简介

IDE 允许在临床研究中使用研究性器械,以收集安全性与有效性数据。临床研究通常用于支持上市前批准(Premarket Approval,PMA),而仅有少数 510(k) 需要临床数据来支持器械申报。研究性使用还包括对已合法上市器械的某些改型或新的预期用途进行临床评价。

除非符合豁免情形,所有研究性器械的临床评价在研究开始前均必须获得已批准的 IDE。IDE 可豁免的情形载于 IDE 法规 § 812.2(c)。其中包括诊断器械,前提是其申办方满足 § 809.10(c) 的适用要求,且检测符合以下条件:

  • 非侵入性
  • 不需要会带来重大风险的侵入性取样程序
  • 并非设计或意图向受试者体内输入能量
  • 不得在未通过其他医学上已确立的诊断产品或程序确认的情况下作为诊断程序使用

IDE 申请资料清单

对可能对受试者健康与安全构成严重威胁的重大风险器械(例如起搏器)开展研究的申办方,必须向 FDA 提交完整的 IDE 申请。IDE 申请没有预印表格,但申请必须包含特定的必备信息。申办方需在申请中证明:

  • 有理由相信,拟开展研究预期获得的获益的重要性以及受试者将获得的知识,将超过研究对受试者造成伤害的风险
  • 研究具有科学合理性
  • 有理由相信拟用于研究的器械是有效的

在获得 FDA 与 IRB 批准之前,申办方不得启动重大风险器械研究。通常需要提交 IDE 申请的有效电子副本,且申请必须按以下顺序包含(§ 812.20):

  • 1. 申办方名称与地址
  • 2. 研究前报告(§ 812.27)

研究前报告必须包含该器械所有临床前、动物及实验室测试的报告,应全面且足以论证拟开展研究的合理性。报告必须包含以下具体要素:

  • 与器械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相关的所有文献的参考文献目录(包括不良与正向结果)
  • 所有已发表与未发表的不良信息的副本
  • IRB 或 FDA 要求的其他重要出版物的副本
  • 与器械安全性与有效性评价相关的所有其他未发表信息(无论为阴性还是支持性)的汇总

如提供非临床实验室数据,应声明相关研究已按照《良好实验室规范》(Good Laboratory Practice,GLP)法规 21 CFR 第 58 部分开展;如未按 GLP 法规开展,应简要说明不符合的原因。

  • 3. 研究计划(§ 812.25)

研究计划应按顺序包括以下内容:

目的:器械名称与预期用途,以及研究目标与持续时间

方案:描述拟采用方法学的书面方案,以及对方案的分析以证明其科学合理性

风险分析:对研究人群所有增加风险的描述与分析,以及将如何将这些风险降至最低;研究依据与研究人群描述,包括人数、年龄、性别与状态

器械描述:对器械各重要组件、成分、特性与工作原理的描述,以及研究期间器械任何预期变更

监查程序:申办方用于监督研究的书面程序,以及每位监查员的姓名与地址

其他记录与报告:除 IDE 法规 G 部分要求之外的任何研究记录或报告的描述

  • 4. 用于制造、加工、包装、贮存与安装该器械的方法、设施与控制的说明
  • 5. 由研究者签署的协议样本,以及所有研究者姓名与地址清单。书面协议必须包含的信息见 § 812.43。
  • 6. 证明所有研究者已签署研究方案。研究者清单应包括所有参与研究的研究者,新研究者在加入研究前将签署协议
  • 7. 所有已被或将被要求审查该研究的 IRB 的名称、地址与主席信息清单,以及 IRB 对该研究采取行动的证据
  • 8. 可能承担研究部分工作的所有机构的名称与地址
  • 9. 如对器械收取费用,需说明收费金额,并解释为何该销售不构成商业化
  • 10. 请注意,根据 21 CFR 25.40 不再要求环境评估;根据 21 CFR 25.30 或 25.34 也不再要求提出类别排除(categorical exclusion)申请
  • 11. 器械所有标签(labeling)的副本
  • 12. 按 21 CFR 50《受试者保护》要求提供的所有知情同意书及向受试者提供的所有相关信息材料的副本
  • 13. FDA 为审评 IDE 申请而要求的任何其他相关信息;此前依据第 812 部分提交给 FDA 的信息可通过引用方式并入

IDE 提交格式

为便于 IDE 申请的处理,FDA 提出以下建议:

  • 清晰、醒目地标识提交件为 IDE 原始申请还是对申请的补充提交,并清楚标识 FDA 分配的档案编号(例如 G960000)及提交原因(例如修订、补充或报告),以及提交类型(例如对 FDA 附条件批准函的回复、方案变更、年度报告等)。
  • 按照题为《eCopy Medical Device Submissions》的指南文件提交有效电子副本。
  • 不要将 IDE、PMA 与 510(k) 合并提交,必须分别提交。
  • 除非 IDE 申办方以书面形式授权他人代表申办方提交信息,否则仅 IDE 申办方可对 IDE 进行修订、补充或提交 IDE 报告。

IDE 申请常见问题

申办方应确保对器械、所有临床前测试以及研究计划进行充分描述,并为启动临床试验提供有力的科学依据。申办方应避免过早提交 IDE 申请。

IDE 申请常见的三类缺陷包括:研究前报告不足、研究计划不足,以及制造设计不足/不完整。

研究前报告的常见缺陷

研究前报告必须包含该器械既往所有临床、动物及实验室测试的报告,应全面且足以论证拟开展研究的合理性。如未开展某类研究前测试(例如未进行动物试验或未进行临床研究),研究前报告应提供合理说明。

1. 实验室研究

  • 方法描述不充分
  • 总结/结论不充分或缺失
  • 结论缺乏数据支持

2. 动物研究报告

  • 缺少动物选择依据
  • 动物数量选择缺乏科学依据
  • 研究持续时间或随访不恰当
  • 未说明是否遵循非临床研究 GLP(21 CFR 58)

3. 既往发表文献报告

  • 检索不完整
  • 未包含相关出版物副本
  • 遗漏不良信息
  • 未识别并汇总相关章节或信息

研究方案的常见缺陷

  • 未能清晰制定或定义研究目标
  • 方案描述不充分
  • 未识别所有风险
  • 研究计划包含使受试者暴露于不可接受风险的要素
  • 未建立充分的监查程序
  • 知情同意不充分

设计与制造的常见缺陷

设计:由于不足或遗漏导致对器械及其运行的表征或描述不充分,包括:

  • 器械设计/工程图纸
  • 器械设计基础
  • 器械及性能规格
  • 材料描述(包括生物相容性信息)
  • 功能描述——器械和/或组件/子系统如何协同实现预期功能
  • 子系统与整机系统的验证测试

制造:对用于确保器械按设计一致性生产的控制措施描述不足或缺失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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